跳转到路径导航栏
跳转到正文内容

云大滇池学院强收“青年志愿者服务基金”(图)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9年04月21日15:09  云南网

  收团费搭基金 青年志愿者形象受损

  日前,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部分学生向云南法治报反映,该校曾在学生中采取“募捐”的方式,在收取团费时,搭车向该校除毕业班以外的所有团员学生收取“青年志愿者服务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,标准是每人每月1元钱,一学年按10个月收取。据院方透露,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院的贫困学生。团员按规定向组织交纳团费,这本是每个团员都应尽的义务,然而滇池学院的团员学生却对这笔“基金”提出质疑:向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本应本着自愿、且力所能及的原则,但云大滇池学院的做法却似乎令“募捐”一词变了味。

  学校为何要收取这笔费用?收取这笔费用有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?这笔费用的用途在哪里?对此,记者展开了调查。

  不交“基金”按退团处理

 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团员学生交纳“基金”的事件开始于2002年,到2007年为止,该院的每一名团员学生在交纳团费时,都需要向学校交纳每人每月1元钱(一学年按10个月收取)的“青年志愿者服务基金”。针对这笔费用,学校表示是把这笔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,是采取“募捐”的形式进行。

  该校一名姓李的同学则向记者表示,虽然传达下来的通知名义上是“捐款”,但实际每个团员学生都必须要交,若拒绝交纳,则要“按退团处理”。

  一份由该院团委下发的“关于建立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基金的意见”显示,“凡具有正式学籍的滇池学院在读青年团员学生,为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当然会员”。

  对于“当然会员”的提法,有学生认为这是“强迫”入会。也就是说凡是团员就必须是协会会员,而成为会员就必须要交纳这笔“基金”。不但如此,该文件还规定,“各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服务分会会长应确实履行其职责,不按时交纳其分会基金的将给予相应处理。”对于这个“分会会长”,这份“意见”也做出了定义:“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分会,分会会长原则上由团支部副书记兼任。” <


Powered By Google

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┊Copyright © 1996-2009 SINA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

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